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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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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一36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恩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保证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和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完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管理和使用,加强公司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印章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印章管理制度》。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4、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37号)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3-37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4日

至2023年0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一4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7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23年8月10日、1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圣果路圣果名苑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阿尔斯兰、鲁金华

邮 编:841000

联系电话:0996-2115936

传真:0996-2115935

邮箱:xlgf_dmb@163.com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