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的事项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2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2022年3月9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3年6月13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事项终止。
(二)关于豁免重组承诺的事项
2015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及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澳丰”)公开承诺:“自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向汇源通信股东大会提交经汇源通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完成注入优质资产过户,置出上市公司原有全部资产,并将该置出资产交付给明君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
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提案的《关于继续延长重组承诺期限的议案》未获通过。
2021年9月23日,蕙富骐骥及汇垠澳丰提请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时豁免历史重组承诺。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豁免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组承诺的公告》。
2023年6月13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终止,豁免重组承诺的前提条件缺失,故关于豁免重组承诺的事项也随即终止。
(三)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京03民初46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2018年7月6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粤04财裁定保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年10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8)粤0303执保24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有限合伙人之劣后方资产再次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以上事项尚未收到相关进展情况。
(四)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事项
2018年10月1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法院裁定对蕙富骐骥、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在价值86,557,0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1月20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法院裁定对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2,960万股股份予以查封、冻结。
2018年12月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74号],裁定对蕙富骐骥名下4,000万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查封、冻结(轮候冻结)。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蕙富骐骥发来的《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34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全文。
2021年9月14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6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18]川0191财保56号之一),裁定对蕙富骐骥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股份予以继续查封、冻结。
2023年5月11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川0191财保294号],裁定对对蕙富骐骥名下的财产在380,000,000元的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经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控股股东蕙富骐骥所持本公司2960万股股份于2023年5月16日被轮候冻结。
2023年5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6580号之十二],裁定冻结蕙富骐骥持有公司的4,000万股股份,冻结期限自转为实际冻结之日起三年,分批生效的分别计算到期日。
2023年6月1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6580号之十三],裁定对《执行裁定书》[(2022)川01执6580号之十二]裁定冻结的4,000万股中的1,040万股公司股份所设定的冻结予以解除。上述股权经司法拍卖程序并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
(五)关于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所代表的资管计划清算的事项
2018年9月20日,蕙富骐骥有限合伙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代表的资管计划已于2018年9月19日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期。
2022年3月4日,蕙富骐骥称:在未来资管计划清算期内,将高度关注资管计划清算进程以及清算方案的实施。目前,资管计划的清算方案尚未确定。未来资管计划完成清算后,不排除公司控股股东或发生变更的情形。若涉及应披露的事项,蕙富骐骥将及时告知以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关于控股股东与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刘中一签署的《协议书》诉讼事项
2021年3月1日,公司收到转发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80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判决书》。
2022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转发的《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15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
2023年3月30日,公司收到转发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川01民特8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定书》。
202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转发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1执异14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定书》。
2023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转发的《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41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裁决书》。
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蕙富骐骥转发的《关于收到成都仲裁委〈答辩通知书〉的函》,函中告知成都仲裁委已经受理刘中一申请仲裁与蕙富骐骥之间的证券交易合同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七)关于要约收购事项
2018年2月27日、3月1日,要约方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和《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2018年3月9日,委托公司披露了延长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的说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时,尚未收到双方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后续进展等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红星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6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3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李红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8),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08月14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08月3日以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欣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8),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