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2023一047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十天的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确认对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无异议,同意本次会议的有效性不会因该豁免事项而受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48号公告。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23一048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一、调整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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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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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经营范围调整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23一050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润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润源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截至2023年8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九润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九润源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含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主要用途不限于项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业务等,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内有效。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九润源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1.5亿担保额度内,对九润源的融资进行担保,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2日、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1-055)、《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星湖科技园区兰格加华F6
注册资本:544.42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晓琦
成立日期:2012-04-1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发布;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通讯设备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九润源的总资产为57,154.05万元,总负债为45,339.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33%。2022年度,九润源实现营业收入77,796.80万元,净利润3,764.3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九润源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两年。
2、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3、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九润源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且九润源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此次担保有利于扩大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规模,满足拓展业务的资金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为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的融资业务是可行的,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5.07%。截至2023年8月13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2023一046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以传真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8月1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润源”)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含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主要用途不限于项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业务等,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在5,000万元担保额度内,对九润源的融资进行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50号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48号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049号公告。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2023-049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5日
至2023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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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否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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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9点至11:30点,下午1点至4点。
(二) 登记地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化市前兴路28号)
(三) 登记方式: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
3、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于2023年9月4日下午4:00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要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通化市前兴路28号
邮 编:134001
联系电话:0435-3949249
传 真:0435-3949616
邮 箱:yujiaxintp@126.com
联系人:于佳鑫 张守佳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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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