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6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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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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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为4,455.38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3,787.08万元(已考虑相关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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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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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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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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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续聘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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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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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总股本变更、章程备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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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质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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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计提减值事项
■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朱晓鸥女士、屈锐征女士、文芳女士、田志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59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各位监事送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3年8月19日;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方式:现场。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规范使用、严格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2,079,744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25.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999,851.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7,262.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412,589.1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9月23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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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年10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英维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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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0,241.26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2021年11月21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52,412,589.12元、50,000,000.00元分别转存至子公司广东英维克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2、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118,648.7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6,037.7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7,184,686.51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46,118,648.78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49号鉴证报告。经2021年10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1日公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报告期内,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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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3年6月30日,上述中第1~3个产品已到期赎回,共计赎回本金9,000.00万元,获得收益1,630,667.73元(含上期购买本报告期到期的理财产品收益)。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于2021年12月已全部实施完毕,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并已全部按规定要求使用,该项目未产生结余,账户期末余额为存款利息收入,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产生利息收入648,213.79元,银行手续费1,311.50元。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计划继续用于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建设。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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