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镇江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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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总股本1,112,956,032股,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022,224股,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02,933,808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杭祝鸿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徐经长、董事尹正国以通讯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桂松蕾出席了现场会议;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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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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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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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小雷、朱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