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3-6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及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绩效,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时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并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其统筹履行ESG相关职责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公司经营及资金计划以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等因素,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后不再延期,并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目前公司整体经营活动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内容详见2023年9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6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3-6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9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6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3-6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并实施,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调整及补充。

公司已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进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及2023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公司经营及资金计划以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等因素,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后不再延期,并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并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并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并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