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3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同程热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程热景”)持有公司股份4,612,95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4%(备注:上述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92,268,766股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06,62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4607%(备注:上述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92,268,766股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且分别于2020年9月30日、2022年12月29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股东同程热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60,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股东周锌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截至2023年10月9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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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92,268,766股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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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92,268,766股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0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庆丰路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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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长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石永沾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管余韶华先生、解中超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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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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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孝成、杨华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