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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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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5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公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陆海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陆海粟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陈美凤、贝政新、刘勇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赵志松、陈文凯、陈志商、尹健、周衡翔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监事鲍淮斌现场出席会议,监事郑维强、宋才俊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李铭卫、郭仁泉、宣蓉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补选杨衍超先生为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永强、曹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