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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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2023-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买卖合同》,暂估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0,715,849.14元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两年

●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合同为日常经营销售总价合同,合同金额为合同双方依据共同确认的产品单价测算,实际产品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执行订单金额为准,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因本合同约定的总价为暂估总价,最终供货数量以买方订单(卖方按买方订单供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存在因客户需求变化,终止合同下全部或部分产品采购,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山东晟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公司履行了签订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未达到强制性披露的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签订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防腐钢管和PE给水管。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名称:山东晟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强

3、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峨眉山南路2号

5、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水资源调配;供排水、罐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城市防洪;与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设计咨询、招标代理;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开发与推广;水利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不含爆破工程);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检测服务;场地准备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环境检测服务;水资源管理;招标代理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枣庄市薛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股100%。

山东晟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2年)公司与山东晟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发生类似业务,交易金额分别为123.72万元、1,539.73万元、863.35万元,占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5%、0.7%、0.3%。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山东晟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300,715,849.14元(大写:叁亿零柒拾壹万伍仟捌佰肆拾玖元壹角肆分)。

3、货款支付

根据各项目进展,以甲乙双方或甲方关联单位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为准。

4、交货

交货时间:以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为准,到货后乙方应及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货物检验报告,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

施工地点:施工现场(供货位置薛城区工程现场)。

5、运输要求

运输方式:汽运。

运输至甲方指定现场,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卸车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6、验收

管材到达交货地点,甲方和乙方在7 日内共同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应按照协议要求验收。

7、违约条款

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项下规定,则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双方的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8、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合同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两年。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水利水务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为日常经营销售总价合同,合同金额为合同双方依据共同确认的产品单价测算,实际产品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执行订单金额为准,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因本合同约定的总价为暂估总价,最终供货数量以买方订单(卖方按买方订单供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存在因客户需求变化,终止合同下全部或部分产品采购,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