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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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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十次收益分配公告

2023-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01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月应将至少90%的可分配收益进行分红。每年分红次数不超过20次;(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超短债债券A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07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07元;嘉实超短债C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180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180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超短债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10元;嘉实超短债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19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3年11月14日、11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稳华纯债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1892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1892元;嘉实稳华纯债债券C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62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626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稳华纯债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4430元;嘉实稳华纯债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47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3年11月14日、11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代码:160723,场内简称:嘉实原油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2023年11月9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4456元,截止2023年11月13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63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为了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已于2020年3月16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