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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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福莱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暨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3-096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福莱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暨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年11月2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8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8月1日公司的总股数2,351,323,76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559,615,055.36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3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3年11月2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福莱转债” 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福莱转债” 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11月17日(含2023年11月17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它

1、联系部门: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2、联系电话:0573-82793999

3、邮箱:flat @flatgroup.com.cn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