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82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不动产)》,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3亿元的授信额度敞口,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并以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横路57号的一宗地产【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68927号】作为抵押物。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了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拟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原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增加后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不动产)》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编号:(2023)穗银综授额字第000567号-担保01
(二)抵押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抵押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四)债务人(被担保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担保主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13,000万元
(六)抵押财产清单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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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抵押权行使期间: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就已届清偿期的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根据法律、法规中关于抵押权的规定,对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为实现债权、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和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抵押行为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