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债权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自2023年12月8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汪加胜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的通知,汪加胜先生计划自2023年12月8日起的6个月内,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汪加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11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5%。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本次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汪加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对公司的股份进行增持。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4.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汪加胜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2月8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增持前汪加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11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 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