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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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23-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天弘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基金托管人的重要关联方。安培龙发行价格为33.25元/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考虑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现将获配结果披露如下: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4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3年12月1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需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 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