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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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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基金
托管人信息并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招商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根据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1日发布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并对《基金合同》《招商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方案: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原法定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2、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

三、《招商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及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12月13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关于招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动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