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3-049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证券代码:250052 证券简称:23吉视01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12月21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及资产结构的议案》
为科学落实省委关于“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要求,公司拟调整战略部署,将公司整体组织架构优化调整为“三级”。即:一级为吉视传媒上市公司母公司;二级公司按智慧广电、政企业务、广电5G、文化大数据产业园、文旅产业、科技创新、院线发展、投资管理八大业务板块设立,各子公司仅聚焦本领域开展经营活动;二级公司可下设三级(项目)公司。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及资产结构的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划转资产金额 54.28 亿元。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1日
至2024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21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
2024年1月5日。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及资产结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50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证券代码:250052 证券简称:23吉视01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及资产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优化组织架构及资产结构事项不会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本次优化组织架构及资产结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条件与标准。
● 本次优化组织架构及资产结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要求。公司将发挥上市公司综合效能,整合内部资源,优化各业务板块协同效应,强化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拟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资产结构。优化调整后,公司主业将更加突出,发展定位将更加清晰,产业布局将更加丰富完善,是公司在数字经济发展时代,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架构及资产结构整体调整方案
(一)组织架构及资产结构调整方案
为科学落实省委关于“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要求,公司拟调整战略部署,将公司整体组织架构优化调整为“三级”。即:一级为吉视传媒上市公司母公司;二级公司按智慧广电、政企业务、广电5G、文化大数据产业园、文旅产业、科技创新、院线发展、投资管理八大业务板块设立,各子公司仅聚焦本领域开展经营活动;二级公司可下设三级(项目)公司。
(二)公司“八大业务板块”的发展规划
1.智慧广电板块。以广电网络资产为运营主体,面向市场创新运营、创新管理,开放性运营网络资源,释放网络资产价值。建设精简高效的工程技术专业队伍,开拓商业化运营管理模式,统筹网络和机房建设,统筹运行维护,全面参与域内外工程建设、设计、监理、网络维护等市场竞争,开拓相关领域市场。
2.政企业务板块。构建资质齐全、专业优势突出的信息化市场竞争主体,在数据产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抢抓吉林省“大数据”产业集群发展重要机遇,奋力打造行业一流的数据服务运营商。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引进和培育高层次管理和技术人才,在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政府、构建数字社会、培育数字生态方面持续发力,在“数字吉林”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
3.广电5G板块。联合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利用广电5G为传统业务赋能,加大固移业务融合力度,提高用户粘性,提升业务质量,延展增量空间。深耕5G发展模式,开拓具有广电特色的“5G+”应用场景,构建融合创新的业务服务平台,提升细分行业信息通信技术支撑能力。
4.文化大数据产业园板块。以公司现有技术基础及资源优势为依托,围绕数据存储、数据确权、数据技术服务、数据交易等数据要素全产业链业态开展招商,共同探索共建数字文化生态,打造系统完备、互联共生、创新活跃、安全稳定的“文化大数据产业园”平台,助力吉林数据要素产业集群融合发展。
5.文旅产业板块。积极抢抓吉林省“大旅游”产业集群发展机遇,以文化为统领,以旅游为平台,打造“冰雪长白、品味长白、乐活长白、康养长白、生态长白”综合型文化产业园。
6.科技创新板块。依托公司自主研发I-PON芯片(基于广播电视光纤入户万兆数据处理技术的国家标准、ITU-T标准)技术优势,开拓全国智慧广电终端市场,紧盯行业关键性、基础性技术研发,提升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科技动力。
7.院线发展板块。积极谋划“发行+影院”的产业生态经营理念,统筹规划,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逐步向上游业务以及电影后产品、银幕广告等延伸业务发展,增强公司业务协同效应,拓展新的盈利点。
8.投资管理板块。聚集主业生态,以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模式积极谋划项目投资。对多业投资、参股投资和项目投资实行集中归口管理,理顺股权关系,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科学防控投资风险。
二、组织架构及资产结构调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优化调整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布局考虑,着力建强智慧广电网、数据服务网、5G通信网;做优智慧广电平台、数据服务平台、5G通信平台;打造智慧广电运营商、数据服务运营商和5G通信运营商,将吉视传媒打造为国内以“现代科技创新+有线、无线网络运营+数据要素及应用服务+文化数字化服务+投融资运作”五位一体协同发展的现代大型文化大数据科技产业集团。
本次优化调整事项不会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合并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三、风险分析
本次优化调整组织架构及资产结构后,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未来经营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2 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51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证券代码:250052 证券简称:23吉视01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划转资产标的公司名称: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划转资产金额:公司拟将自有的网络资产、设备资产、用户网络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划转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账面净值54.28亿元。划转资产先用于补足注册资金,其余作为企业资本公积。划转基准日至实际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变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资产金额以实际划转账面价值为准。
● 本次划转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划转资产情况概述
(一)划转资产的基本情况
为了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挖掘资产价值,探索创新运营模式,公司拟将自有的网络资产、设备资产、用户网络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打造网络资产独立运营市场主体。划转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账面净值54.28亿元。划转资产先用于补足注册资金,其余作为企业资本公积。划转基准日至实际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变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资产金额以实际划转账面价值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划转资产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划转,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划转资产事项。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划转资产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 称: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5587N5H
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14楼
法定代表人:张立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金融、期货),企业孵化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广告设计、制作,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系统集成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民事调查、婚姻调查、行踪调查、调查取证、债务追讨、寻人服务等涉及危害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带有侦探性的调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22年12 月 31日,资产总额 857,093.02元,负债总额124,866.21元,净资产732,226.81元,营业收入141,500.00元,净利润138,054.86元,资产负债率14.57%。
最近一期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 958,832.79元,负债总额143,877.86元,净资产814,954.93元,营业收入149,300.00元,净利润82,728.12元,资产负债率15.01% 。
三、本次划转资产的目的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考虑,拟打造网络资产独立运营市场主体,面向市场创新运营、创新管理,开放性运营网络资源创造其应有价值。建设精简高效的工程技术专业队伍,深度挖掘网络资产价值,开拓商业化运营管理模式,统筹网络和机房建设,统筹运行维护,全面参与域内外工程建设、设计、监理、网络维护等市场竞争开拓相关领域市场。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划转系公司内部资源整合,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挖掘资产价值,探索创新运营模式,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划转资产属于公司与全资企业之间的划转资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划转资产事项尚需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2、本次资产划转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未来经营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2 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2023-052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1日
至2024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2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4年1月1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一4:00到公司21楼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电话0431-88789022,传真0431-88789990。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12-27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