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10.45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18元,共计募集资金8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3.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1,416.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2.7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1,234.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证发〔2023〕12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华旺”)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注]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源支行无公章,亦无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上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18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将“年产18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结项,并将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17,224.00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净额2,081.20万元以及未置换的发行费用60.86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该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13,949.1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鉴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将该部分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13,949.19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待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再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后,公司及子公司马鞍山华旺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