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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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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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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项目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合理统筹工程建设和设备供货进度,控制设备、劳务的采购价格,在确保项目工期的同时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项目的建设成本等,保障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效益安全。

第二,“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情况介绍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情况介绍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52)。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新业务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是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紧跟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利益,且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是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紧跟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利益,且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和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关于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6、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合同;

7、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关联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3-100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第1.00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3.第2.01、2.02、2.03、2.0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同时填写《参会股东回执》(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30一11:30、14:00一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15;传真号码:010-68096677。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务联系

联系人:赵鸿雁

联系电话:010-68096688-8111

联系传真:010-68096677

联系邮箱:bceer@bce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参会股东回执》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958”,投票简称为“建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授权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