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6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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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原材料
天然气是公司主要的生产原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和天然气分公司四川天然气销售中心是四川省天然气主要供应单位。为充分利用其天然气资源,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基于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原料天然气选择由上述单位供应;二氧化碳是化肥分公司重要的生产原料,美丰梅塞尔是四川省二氧化碳主要供应单位之一。
2.销售产品
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中石化易捷(成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国星能源有限公司和美丰梅塞尔销售柴油车尾气处理液,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和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销售LNG,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祥云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尿素、复合肥等产品,接受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委托加工油田化学剂,有利于充分利用中石化健全、规范的运营网络,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公司产品销量,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四川石化雅诗纸业有限公司和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编织袋,有利于提升装置产能利用率,扩大公司产品销量;公司向美丰梅塞尔销售二氧化碳尾气,目的是通过尾气回收利用,增加公司经济效益。
3.购买LNG产品
公司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石油分公司购买LNG产品,主要目的是拓展市场渠道,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占有率。
4.租赁生产用地
美丰梅塞尔生产设备位于公司绵阳市工业园区内,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向其租赁生产用地。
5.租赁房屋
公司向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固井分公司租赁公司部分办公用房,公司向其收取房屋租赁费用。
6.收取商标使用费
美丰梅塞尔被我公司授予分许可证并获得保密知识技术经验的使用权,公司向其收取商标使用费。
7.受委托加工产品
公司接受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委托加工油田化学剂,有利于充分利用中原工程钻井院在油气田高分子材料方面科研攻关与现场应用形成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充分发挥公司化工领域专长,研发生产高性能油田化学剂产品,提升公司行业竞争优势和价值创造能力;同时也可充分利用中原工程钻井院销售渠道,降低渠道开发成本。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收款条件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一)经对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解,我们确信所列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内容,其必要性可以肯定,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对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7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议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修订原因及内容如下:
(一)公司住所变更。现行《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住所为四川省射洪县太和镇新阳街87号,因射洪撤县建市后各街道门牌号已统一更换,拟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经济开发区河东大道55号(注:该住所为四川美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产业园区)。
(二)增加经营范围。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新增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内容为: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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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说明
(一)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全文内容已与本公告同期披露。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三)《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修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7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4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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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1.议案1的具体内容已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75)、《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76)、《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7)中披露;
2.议案2的具体内容已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7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8)中披露。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该事项详见与本通知同期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7)。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3.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与本通知同期上网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时间
2024年1月25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本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4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事项:
表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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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若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