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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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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公告

2024-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持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104,348股,占公司总股本10.2718%。上述股东无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且已于2023年6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为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1月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565,70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且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4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来的减持股份结束告知函,获悉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62,2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9月2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950,000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