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2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祥东路11号院南彩工业园区内的自有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出租厂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6,988.94平方米。出租事项将按照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同意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闲置厂房出租额度之日止。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3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3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5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户娜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已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祥东路11号院南彩工业园区内的自有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出租厂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6,988.94平方米。同意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闲置厂房出租额度之日止。
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闲置厂房出租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租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事项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闲置厂房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出租事项涉及的标的物
本次出租事项涉及的标的物为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祥东路11号院南彩工业园区内的自有厂房。
(三)出租事项的相关范围
公司将闲置厂房进行出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6,988.94平方米。
(四)出租事项涉及金额及条件
本次出租事项将参照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
(五)出租事项的授权及期限
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闲置厂房出租额度之日止。
二、出租事项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出租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影响,存在无法开展的风险;相关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可能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相关租赁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影响公司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进租赁合同的履约情况,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出租事项进行检查,及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出租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持续关注出租事项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出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可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