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4-007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6,854,300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94%。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352,916,573股减少至346,062,273股。
● 回购注销日:2024年1月16日。
一、回购股份概述
2020年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021年1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共回购公司股份6,854,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2.13%,回购最高价为27.70元/股、最低价为16.1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33,522,943.54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详情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
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2,916,573股变更为346,062,27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2,916,573元变更为346,062,27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莱柯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公告》《普莱柯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普莱柯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2023-046、2023-051)。
三、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回购专户中的6,854,300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变更股本、注册资本。
(二)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
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6,854,3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相关申请,注销日为2024年1月16日,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回购股份注销后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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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4-008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和认可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获证机构名称: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
注册号:CNAS BL0129
生效日期:2024-01-05
截止日期:2029-01-04
证书内容: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符合CNAS-CL05:2009《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及CNAS特定要求中(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GB19489:2008《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关于从事动物活体操作实验室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水平的相关要求,予以认可。
实验室类型为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授权,负责实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CNAS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成员。
本次公司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表明公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已具备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分离、鉴定与培养,以及牛、羊、猪、禽、鼠等动物感染实验的条件和能力。下一步,公司需向农业农村部申请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审批并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相关实验活动。此次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取得对促进产学研合作以及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该项证书的获得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