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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2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4年2月10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根据《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林洋能源A股股票。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共计103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2,076.35万元,对应股份数量为21,956,999股。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1,956,999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2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5.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时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股份数分别为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30%、30%。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3年2月10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4年2月10日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绩效考核达成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对应不同的解锁系数,具体如下:

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解锁数量×解锁系数。

若持有人绩效考核为D,则该年度该持有人持有份额中应解锁部分不得解锁,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年化6%的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个人,剩余部分(如有)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

若持有人绩效考核为B或者C,则该年度该持有人实际解锁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剩余超出部分的标的股票权益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年化6%的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个人,剩余部分(如有)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

经公司综合评估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有81名持有人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为“A”,对应解锁系数为100%;20名持有人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为“B”,对应解锁系数为90%;1名持有人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为“C”,对应解锁系数为80%。因此,根据《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二个解锁期合计可解锁6,46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个人绩效考核未全部达标对应未解锁的123,000股股份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年化6%的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个人,剩余部分(如有)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根据《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自行出售所购买的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