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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2024-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驳回其他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原尚”)为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凌实业”)的主要债权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对本案件涉及应收账款已经在2020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一、情况概述

2021年8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原尚获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2021)渝05破203号《公告》,法院作出(2021)渝05破申24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徐高梅、李斌、李彦熹、刘泽珍对重庆原尚债务人惠凌实业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7月16日,法院指定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惠凌实业的管理人,邹晓黎为管理人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二、相关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驳回了徐高梅、李斌、李彦熹、刘泽珍对惠凌实业的破产清算申请。

三、该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司对惠凌实业涉及应收账款已经在2020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上述进展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跟进上述事项,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