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交易所发布可持续发展信披指引 拟明确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要求
沪深交易所采取了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结合的方式。考虑到北交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特点,规则不对可持续发展报告作强制性披露规定,鼓励公司“量力而为”。
◎记者 梁银妍
2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X号——可持续发展报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沪深交易所采取了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结合的方式,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北交所不对可持续发展报告作强制性披露规定,鼓励公司“量力而为”。
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结合
据悉,《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在制定过程中体现了“三个坚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符合我国国情。
具体而言,在规则制定中,既考虑理论上的完备性、科学性,也综合考虑上市公司能力、市场机构能力和监管能力,实现成本与效益相匹配;同时,明确以公司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为核心要素构建的披露框架,以更好的内部治理、具体行动带动高质量信息披露;此外,充分反映我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特色、优势和优先序,也会积极借鉴ESG领域有益经验。
根据《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沪深交易所采取了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结合的方式。以披露主体为例,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考虑到北交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特点,规则不对可持续发展报告作强制性披露规定,鼓励公司“量力而为”。
业内专家认为,《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有助于重视可持续发展的优秀上市公司脱颖而出,获得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认可,从而进一步提高估值水平。从微观层面看,5000多家上市公司中,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公司之间的实践基础和管理能力差异很大,同样的披露要求,对某些大型企业可能是赋能,但对小公司有可能是负担。
“资本市场对披露质量有较高要求,注重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允许自愿披露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披露,必须符合信息披露的底线要求、符合资本市场相关规则的要求。”上述专家说。
明确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披露议题
《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规定了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上市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
根据《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环境信息披露部分针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等重要环境议题提出了披露要求。同时,《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还明确了社会、公司治理的披露议题。
《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还安排了过渡期及缓释措施。具体而言,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首个报告期上市公司无需披露相关指标的同比变化情况,对于定量披露难度较大的指标,可进行定性披露并解释原因;在2025年度、2026年度报告期内,披露主体难以定量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当期财务状况影响的,可仅进行定性披露。
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是未来趋势
据悉,下一步,沪深北交易所将不断丰富完善可持续发展规则体系、产品体系、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逐步实现聚集绿色可持续发展企业、创设绿色可持续发展产品、连接绿色可持续发展金融资本、树立绿色可持续发展品牌、构建绿色可持续发展金融市场生态的战略目标。
业内专家认为,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是未来趋势。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是一个对外展示的结果,重点不在于册子做得是否漂亮、是否花哨,而在于是否有更好的实践。企业要提升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推动内部管理改善,把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在日常经营管理之中。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上交所共102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率达到47%,披露数量和占比均创出新高。上证、中证指数已累计发布ESG等可持续发展指数138条,在上交所上市的ESG等绿色ETF达到43只,规模超过600亿元。
“上市公司进行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是未来的趋势和要求。”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说,上市公司通过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展示其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努力和成果,能够提升社会形象和声誉,也有助于上市公司更好地评估和应对潜在风险和机会,提升投资者信心。
田利辉表示,在实践过程中,上市公司应注意真实性、可比性、定量化、风评情况和第三方验证。上市公司应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避免虚假宣传和过度包装;遵循信披标准和规范,确保所披露的信息在不同行业和公司之间具有可比性;尽可能提供定量的信息,方便投资者更好分析和评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披露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风险评估情况,以便投资者更好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前景。此外,上市公司应尽可能寻求第三方对所披露的信息进行验证,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