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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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2024-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曹连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锦程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的认可,曹连英女士以个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577,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王锦程先生以个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38,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曹连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锦程先生,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首次增持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曹连英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锦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目前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曹连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48,300股,通过苏州宝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8,15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46,4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10%。

王锦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23,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4%。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近日,曹连英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77,800股,增持成交的总金额为419.38万元;本次增持后,曹连英女士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24,2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39%。

近日,王锦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38,200股,增持成交的总金额为1074.34万元;本次增持后,王锦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6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45%。

(二)本次增持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注:上述持股比例尾数上如存在差异,均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40,437,000股,持股比例为69.66%。

(三)曹连英女士、王锦程先生将按照下述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由曹连英女士、王锦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和数量:曹连英女士、王锦程先生拟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首次增持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2月7日之后6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2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曹连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锦程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曹连英女士和王锦程先生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 2024 年 2月 7日至 2024 年 2月 19 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1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权益变动明细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上述持股比例尾数上如存在差异,均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40,437,000股,持股比例为69.66%,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涉及要约收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