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中央预算内资金明确“助力”办法
◎记者 于祥明
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有专家向上海证券记者表示,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有望发挥政府投资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民间投资发展。
记者还了解到,新的一年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还有一系列政策“红包”在路上。
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民间投资项目
《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草拟制定,旨在采取措施加快民间投资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合理水平,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七章27条,其主要内容之一是明确专项设立目标,即对民间投资工作成效明显地区进行奖励,用于支持相关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引导拓宽民营资本投资渠道。
《办法》明确了支持范围,包括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有民营资本参与的具有公益属性的经营性项目;《办法》还明确了支持标准,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安排到单个项目的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对单个项目的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60%,避免项目小而散。
多地圈定民间投资目标任务
新春开工,各地积极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浙江、安徽等地都圈定目标任务,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
其中,安徽印发《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明确提出要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包括设立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资金,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地方予以支持,力争全年民间投资增速、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提出投资结构不断优化,确保2024年全省民间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2023年全年有所提升。同时还提到,制定实施浙江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实施细则,制定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和特许经营协议范本,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最大限度拓宽民间投资空间。
系列激发民间投资政策在路上
“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截至今年1月末,已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1591个,总投资规模19808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孟玮透露,将从各地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中,常态化筛选一批符合政策要求、投资规模大、示范性强的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同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介项目,加大融资支持;把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推动各地协调联动,加快前期手续办理。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加快推动出台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特许经营协议范本等配套文件,搭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做好统筹指导,切实拓宽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空间,最大程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另外,相关部门还将积极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数据显示,截至1月末,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向证监会推荐民间投资项目6个,已受理民间投资项目8个,正在前期辅导的民间投资项目4个,涉及清洁能源、消费基础设施、数据中心、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