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4-007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燃气集团”)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山西省国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于2021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293,330,434股将于2024年3月11日上市流通,华新燃气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承诺自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4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原因新增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承诺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要求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