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4-006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总监离任的情况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周芸芝女士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周芸芝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周芸芝女士辞任公司财务总监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亦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周芸芝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芸芝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和员工战略配售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3666%的股份。周芸芝女士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周芸芝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周芸芝女士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冯勤先生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能力,同意聘任冯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冯勤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简历
冯勤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11年9月至2019年6月,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经理;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2021年9月至2024年2月,任杭州联芯通半导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2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