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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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5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下午在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惠明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1、《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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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同年9月27日,公司将有关发行预案等进行了及时披露。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会议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修订,并在1月13日进行了披露。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定增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3年1月27日。
2023年1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获得同年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批通过。本次将授权期限延期一年,至2024年1月27日。
二、终止本次定增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增事项等相关议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和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定增事项。
三、终止本次定增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事宜的授权已到期,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出具了《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议决议》,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定增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定增事项原定的募投项目是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仍将继续以自有、自筹资金和市场化合作等途径融资实施。同时,公司正按照监管新规与中介机构论证利用适宜的融资工具,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投资建设。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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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8日
至2024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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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的情况详见2024年2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议案2、议案3详见2024年3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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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2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6楼会议室
4、联系电话:021-66284908
传 真:021-66284923
5、联 系 人:严国庆、胡晗东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股东如有条件,请尽量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如对公司有任何问询事项及意见建议,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进行问询,或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进行提问。公司将对股东和投资者的问题进行及时答复。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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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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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5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下午在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6号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的方式召开。董事长黄建荣因工作原因外出不能参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杰元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其中,黄建荣董事委托张杰元董事代为出席并授权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审阅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
1、《关于适用现金分红指引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3年12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修改完善的规范运作指引,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做相应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事宜的授权已到期,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就此事项的决议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