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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单位:人民币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1、P型PERC电池相关固定资产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004,183,589.2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P型PERC电池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将公司P型PERC设备资产出清,公司现有产能结构以N型为主,N型产能规模约40GW。公司产能及资产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未来业绩增长。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钧达股份”)下属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捷泰”)、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弘业”)、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捷泰”)及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捷泰”)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00万元(该额度包含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范畴包括:①钧达股份及下属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②钧达股份下属公司对其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不计担保额度;③由两家及以上成员单位共同提供担保的,不重复计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下属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2024年3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23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资金预算,公司拟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向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担保额度1,000,000.00万元(该额度包含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该担保额度可在担保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上饶捷泰

1、公司名称: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19年12月06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4、注册资本:902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技术咨询与服务;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光伏发电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光伏设备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饶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23,755.24万元,净资产为220,317.47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458,509.63万元,营业利润为50,266.77万元,净利润为43,702.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系

上饶捷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8、上饶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饶弘业

1、公司名称: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20年8月24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4、注册资本:125,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12,020.82万元,净资产为135,083.60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279,606.21万元,营业利润为331.41万元,净利润为451.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系

上饶弘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的控股子公司,即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8、上饶弘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滁州捷泰

1、公司名称: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21年12月14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文山路18号

4、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43,564.97万元,净资产为249,228.25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864,256.89万元,营业利润为130,009.90万元,净利润为114,531.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系

滁州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8、滁州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淮安捷泰

1、公司名称: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22年10月13日

3、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11,509.88万元,净资产为161,752.62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312,482.01万元,营业利润为13,478.44万元,净利润为11,630.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系:

淮安捷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8、淮安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饶捷泰、上饶弘业、滁州捷泰及淮安捷泰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上饶捷泰、上饶弘业、滁州捷泰及淮安捷泰与贷款银行在审议额度内共同协议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各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同意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00万元,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而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50,000.00万元(未含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88,0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9.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1.6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钧达股份 ”) 将于 2024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使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15:30

2、召开方式:网络+电话会议

3、召开平台:进门财经平台

4、参会人员:董事、总经理张满良;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郑洪伟;董事、董事会秘书郑彤;独立董事杨友隽;财务总监黄发连;副总经理陈平;研发总监宋怡潇

5、会议流程:(1)公司经营情况介绍(2)TOPCon技术总结和展望(3)管理层交流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在进门财经平台以网络+电话会议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1、网络参会

电脑端:点击链接 https://s.comein.cn/,进入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手机端:

(1)登陆“进门财经 ”APP 或“进门财经平台 ”小程序,搜索“002865 ”或“钧达股份” 进入“钧达股份(002865)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会议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2)使用手机 App(如微信等)扫描下方二维码,在“ 申请参会 ”页面,按指引点击参会。

业绩说明会入口专用二维码

2、电话参会(需提前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参会)

可选择接入以下号码

+86-4001888938(中国)

+852-57006920(中国香港)

+886-277031747(中国台湾)

+1-2025524791(美国)

+86-01053827720(全球)

参会密码: 281884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17:30

三、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 0898-66802555

邮箱地址: zhengquan@drinda.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4月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4月2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1、3-8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9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4年3月29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伟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邮政编码:570216

6、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865”,投票简称为“钧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一,提案编码2.00代表提案二,依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股份股,占钧达股份股本总额的%。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4月2日召开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