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3月12日,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16.885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回购成交最高价为24.87元/股,最低价为24.35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6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拟实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7,670.85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5,341.7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7)。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1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16.885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回购成交最高价为24.87元/股,最低价为24.35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6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09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