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伦转债”付息的公告

2024-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58 债券简称:科伦转债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伦转债”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科伦转债”将于2024年3月18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张“科伦转债”(合计面值1,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3月15日

3、除息日:2024年3月18日

4、付息日:2024年3月18日

5、“科伦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科伦转债”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15日,凡在2024年3月1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年3月1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3月18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0.6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5号”文核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356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伦转债”,债券代码“127058”。

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科伦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伦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科伦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58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00,000.00万元(3,0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00,000.00万元(3,0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4月20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3月18日至2028年3月17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时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2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9月2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3月1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3、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和资信评估机构:针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聘请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6月13日出具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规定,本次为“科伦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17日,票面利率为0.40%,即每10张“科伦转债”(合计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4.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科伦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20元;

2、对于持有“科伦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0元;

3、对于持有“科伦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3月15日(付息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科伦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科伦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对本次付息事宜进行咨询。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2860678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百花西路36号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7058 债券简称:科伦转债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伦转债”赎回实施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科伦转债”赎回价格:100.02元/张(含息税)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年3月8日

3.“科伦转债”停止交易日: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

4.“科伦转债”赎回登记日:2024年3月29日

5.“科伦转债”停止转股日:2024年4月1日

6.“科伦转债”赎回日:2024年4月1日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4年4月8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年4月10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 Z伦转债

11.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3月2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科伦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科伦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科伦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科伦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因目前“科伦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各位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形

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8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科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6.04元/股)的130%(含130%,即20.85元/股),已触发“科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4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科伦转债”的议案》。

(二)赎回条款

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科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含)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2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3月18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4年4月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4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60%×14/365=0.02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02=100.02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3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科伦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科伦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4年3月27日起,“科伦转债”停止交易。

3.自2024年4月1日起,“科伦转债”停止转股。

4.2024年4月1日为“科伦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3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科伦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科伦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4年4月8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4年4月10日为赎回款到达“科伦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科伦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科伦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赎回日后的七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科伦药业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2860678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科伦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科伦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科伦转债”的核查意见;

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7058 债券简称:科伦转债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科伦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3月11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科伦转债”累计转股数额为142,258,183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416,911,382股的10.04%。

2、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尚有6,848,249张“科伦转债”尚未转股,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2.83%。现将“科伦转债”转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科伦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356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伦转债”,债券代码“127058”。

根据相关规定和《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2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9月2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3月1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科伦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11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6.04元/股。

2024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科伦转债”的议案》。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3月2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科伦转债”,将被强制赎回。

二、可转债转股情况

“科伦转债”自2022年9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停止交易日为2024年3月27日,停止转股日为2024年4月1日。

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4年3月11日期间,“科伦转债”因转股累计减少23,151,751张,累计转股数额为142,258,183股,占公司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416,911,382股的10.04%。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尚有6,848,249张“科伦转债”尚未转股,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2.83%。

三、备查文件

1、截至2024年3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科伦药业”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3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科伦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7058 债券简称:科伦转债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关于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刘革新先生上述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革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直接持有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注: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系因董事、高管锁定股而限售。

此外,刘思川先生单独或与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私募基金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2,650,600股。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系用于满足刘革新先生个人的资金需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革新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3,1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6.6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05%,对应融资余额为6.2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6,703,39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3.4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8.13%,对应融资余额为12.61亿元。刘革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刘革新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