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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后进行的修正,公司将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进行理财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24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24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367,924.53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227,632,075.4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可转债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3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时发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未及时沟通及对授权实施期限的理解有偏差,导致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时,存在一笔在授权期限内实施的协定存款未在授权期限到期时及时赎回的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就该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理财系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存放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且协定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截至目前已经赎回,因此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针对公司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公司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组织相关部门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培训,切实纠正其理解和认识偏差问题,确保未来不再有类似事项发生。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确认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协定存款实施日期在前次董事会审议授权期限内,之后未再新增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上述事项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对相关经办人员的培训。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后进行的修正,公司将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进行理财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过董事会授权期限,授权期限到期后,闲置募集资金仍留存在理财账户进行计息,截至目前已经赎回,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实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00万元可转债,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24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24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367,924.53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227,632,075.4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可转债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3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通过对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情况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2亿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嘉元科技实施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