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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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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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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资准入,有利于拓展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向及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聂平香表示,这体现出稳步推动制度型开放,主要依托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等平台载体进行规则探索。

制造业全面开放、服务业扩大开放是当前我国对外开放的大趋势。《行动方案》强调,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

崔凡分析,外商投资企业是国内国际“双循环”连接的纽带。过去一段时间,对于生物医药、医疗、增值电信等领域的开放呼声较高。通过这些外资领域政策的持续发力,外商投资形势一定会稳步好转。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总部数据流动

《行动方案》明确,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总部数据流动。组织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相关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上述政策有利于中外科技交流合作,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营商环境。”崔凡说。

《行动方案》提到,制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数据转移标准,依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建立港澳企业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探索建立跨境数据流动“白名单”制度,稳步推动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数据便捷流动。

聂平香表示,《行动方案》还在外资企业非常关切的领域,如知识产权、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方面,全面给予国民待遇。

“上述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将给跨国公司更多机会,尤其是中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科技创新等领域,让跨国公司共享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聂平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