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4-027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3,259万元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的
2024年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3,259万元将直接冲减合同资产,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较小影响。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4年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扬财工贸〔2024〕6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收到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24年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3,259万元,用于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清算、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
二、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2024年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3,259万元将直接冲减合同资产,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较小影响。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4-026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公司31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胡海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兴高、刘昱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