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山口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自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当前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公司资本运作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6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发行是综合考虑当前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公司资本运作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终止发行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伟时电子”)现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公司资本运作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发行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3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受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57号)。

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94号)。

2023年9月13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数据,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订,并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

2023年9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2023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2023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54号)。

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2024年1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当前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公司资本运作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公司资本运作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公司资本运作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也将根据资本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采取适当融资方式,继续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尚需取得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