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自2023年2月13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源转债”共有人民币3,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243股,占“京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源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余额为人民币332,497,000元,占“京源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91%。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未有“京源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0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2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30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33,2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8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京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1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京源转债”自2023年2月1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93元/股。
因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以8.6元/股的价格向26名激励对象归属共70.2万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729.35万股变更为10,799.55万股,“京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0月31日起由13.93元/股调整为13.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京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9日起由13.90元/股调整为9.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因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以6.04元/股的价格向35名激励对象归属共1,170,400股,公司股本由151,194,000股增加至152,364,400股,“京源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2月21日起由9.82元/股调整为9.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京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的转股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8年8月4日。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未有“京源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0。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3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43股,占“京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
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源转债”尚未转股的可转债余额为人民币332,497,000元,占“京源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91%。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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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京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3-85332929
联系邮箱:suhaijuan@jsjyep.com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30,5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52,364,400股的比例为0.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9元/股,最低价为5.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561,485.9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30,5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52,364,400股的比例为0.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9元/股,最低价为5.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561,485.9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