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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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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7085 债券简称:韵达转债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120,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债券代码:127085,债券简称:韵达转债

转股价格:12.10元/股

转股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9年4月1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8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45,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24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韵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4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韵达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2.1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韵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15元/股调整为12.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8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韵达转债”票面金额因转股减少11,000元(110张),转股数量为906股。截止2024年3月31日,“韵达转债”剩余票面总金额为2,449,964,900元(24,499,649.00张)。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本次公司高管锁定股变动8,550股,系公司于2023年完成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回购注销程序,公司部分高管持有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已回购注销,导致公司部分高管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发生变化。

注2: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韵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23年4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21-39296789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韵达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通知,获悉上海罗颉思将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9)。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559.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最高成交价为8.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9元/股,成交总额为4,091.1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14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