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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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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0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4年度(即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

月31日止)监事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1、监事薪酬: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收入构成。

2、监事津贴:

监事会主席津贴:6000元/月

监事津贴:5000元/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4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4-012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 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777,847.6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90,142,075.26元;资本公积为1,195,551,098.18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8,742,4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748,48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82%。

2、本年度拟不考虑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扩张公司股本规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4-015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6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湖南海利第1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

至2024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屇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第十屇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3月29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先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2日 9:00-11:30,14:30-16:30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湖南海利公司证券办公室

电话:(0731)85357830

传真:(0731)85540475

邮编:410007

联系人:刘洪波 刘瑞晨

电子邮箱:sh600731@sina.com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者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4-02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