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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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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获得了 1 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是公司重要核心技术的体现和延伸,本次发明专利获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以上发明专利的取得进一步体现了公司的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02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至04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hsdm@jhspa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11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1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傅昌宝

总经理:毛新华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姚双燕

独立董事:陈勇、杜淼、俞婷婷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11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至04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hsdm@jhspa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2955559

邮箱:jhsdm@jhspa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02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鲁化”),属于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聚合顺鲁化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聚合顺鲁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2,43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和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所属3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其中为聚合顺鲁化提供的担保不超过8亿元。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为保障聚合顺鲁化在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提供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

3、法定代表人:傅昌宝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1%,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持股35%,温州君丰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担保额度:1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保障聚合顺鲁化日常经营需求所进行的担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聚合顺鲁化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整体风险可控。通过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150,000万元、110,435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66%、64.53%,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