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4-031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因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三)项的规定,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9.3.5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年报无法表示意见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事项、中合国信大额资金划转事项和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上述事项将影响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意见的出具,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后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三)项的规定,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年报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影响尚未完全消除。具体事项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事项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及关联方通过间接划转款项方式,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76,991.45万元。公司管理层多次与控股股东探讨通过资产变现、股权及投资项目转让、借款、债权追讨和控制权转让等一切可行途径和方法进行筹措资金。公司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公司认为2022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违规占用资金事项的影响在本期尚未消除,2023年年审会计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在确定2023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时,会考虑后续资金占用的还款情况以及还款情况对2023年财务报表影响程度。
(2)对中合国信(杭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合国信建设有限公司大额资金划转
公司于2022年6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向中合国信(杭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出12,921.90万元、175.00万元、70万元,合计转出13,166.90万元。中合国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向美盛文化转入12,00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向中合国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出12,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中合国信(杭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3,096.9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3,096.90万元。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中合国信(杭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返还1.316亿元。目前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公司认为 2022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大额资金划转事项的影响在本期尚未消除,中喜会计师在确定2023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时,会考虑后续相关事项对2023年财务报表影响程度。
(3)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2024年3月22日,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4001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赵小强先生立案。目前该项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中喜会计师在确定2023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时,会考虑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以及对2023年财务报表影响程度。
上述事项将影响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意见的出具,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后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