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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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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收到参股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通知函》并查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和四川信托官网相关公告获悉,此前四川信托提交的关于对四川信托实施破产重整的行政许可申请,已于2024年4月1日取得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同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取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复的情况

2024年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官网发布《关于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川金监复〔2024〕91号,主要内容为:

1、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2、四川信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报告。

同日,四川信托官网发布《关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风险处置进展的公告》,此前四川信托提交的关于对四川信托实施破产重整的行政许可申请,已于2024年4月1日取得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同意。下步,四川信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紧推进后续破产重整相关工作。

二、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四川信托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22.1605%,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20年12月,由于违规经营,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对四川信托实施管控,开始进行风险处置。

2020年12月四川银保监局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四家股东实施审慎监管强制措施,限制公司参与四川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

基于对四川信托风险情况的判断,公司已于2020年度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19.05亿元,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收到四川银保监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临2020-060)、2021年4月30日发布的《宏达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宏达股份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20)等。

(二)四川信托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对四川信托无应收款项、财务资助和担保等事项。四川信托破产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三)根据公司目前获取的信息,尚无法判断四川信托破产重整事项是否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产生影响及具体影响金额,若出现影响上述事项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四川信托破产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