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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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中天服务 公告编号:2024-011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1300号中天钱塘银座6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操维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3,990,7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87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13,0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51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97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97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97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9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7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3%;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7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3%;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7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3%;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7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3%;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7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3%;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7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2%;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3%;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24年3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婕和向融出具了结论性意见:“中天服务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