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4一02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海南历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历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南历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224,576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4042%减少至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海南历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报告书》,海南历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69,100股,持股数量由14,293,676股变动至13,224,576股,持股比例由5.4042%变动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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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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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述股东已就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亚电子
股票代码:605277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历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址或通讯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G487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5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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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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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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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持有的新亚电子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减持新亚电子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南历信持有公司股份14,293,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42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南历信持有公司股份13,224,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新亚电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9,100股,占新亚电子总股本的0.404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新亚电子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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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计算存在四舍五入。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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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计算存在四舍五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新亚电子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亚电子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历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档案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历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付良俊
2024年5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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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历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付良俊
日期: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