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00名。
●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1.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0%。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已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0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告,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2日通过公司OA系统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2022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51.50万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
(六)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有7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已向其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6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应减少。2022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九)2022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7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3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2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69.40万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
(十二)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三)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四)2023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有28名激励对象发生了个人异动情形,公司回购注销已向其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8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应减少。2023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五)2024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2月6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六)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届满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因此截至目前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注:1、“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以上净利润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2020年净利润基数为可比口径(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期初至合并日实现净利润不计入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3,091,833.67元。
3、“农业综合服务业务营业收入”是指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农业综合服务业务营业收入。
4、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因实施非公开发行(不包括可转债转股)股票进行融资,则融资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40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符合条件的449名激励对象授予1,2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50万股,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446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51.50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实施完毕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37元/股调整为4.77元/股。
(三)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自实施以来,累计有46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9.6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严格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截至本公告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数为400人。
除上述事项之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5月13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400人。
(三)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311.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0%。
(四)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因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获股票锁定及买卖行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暨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周二)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叶伟勇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曾跃芳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文琪先生,独立董事郭德贵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提高互动交流的效率,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周一)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在活动上,对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认真且详实的回答。
■
(互动交流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