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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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台冠”)前期因涉及与供应商司马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马特”)的买卖合同纠纷,存在相关诉讼事项,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诉讼进展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09月11日、2021年12月22日、2023年05月0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子公司新增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关于子公司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23-042)。近日,重庆台冠就上述诉讼事项收到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现将公司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申请执行人):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被执行人):司马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提起诉讼法院、案号及诉讼前期情况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1)渝01民终12888号)。

一审判决原告重庆台冠胜诉;被告司马特向原告退还已支付货款926,250美元及利息,支付违约金123,500美元,承担律师费人民币50,000元,承担本诉及反诉案件受理费合计85,745.69元;驳回被告的全部反诉请求。二审判决驳回司马特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3,841.51元,由司马特负担。公司依法就本案提起强制执行。

3、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重庆台冠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渝0192执3072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案在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义务且未如实申报财产。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本院认为,本案已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暂无继续执行的条件,裁定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4、公司拟采取的后续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司马特财产情况,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考虑采取直接要求其继续履行、适时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等方式,努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公司子公司经济诉讼尚未结案的案件进展及债权申报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尚未结案的案件进展及相关债权申报进展情况如下:

(一)公司子公司向客户提起诉讼案件累计进展及相关债权申报进展情况

1、公司子公司向客户提起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诉讼标的额及判决(调解)金额不包括资金占用损失,因上述案件部分作出民事调解/判决,案件判决或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无法统计相关资金占用损失费。

注2:①根据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鲁1392破4-1号),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09月02日裁定受理临沂众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临沂众泰汽车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09月04日发出《通知书》,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②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渝05破申25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04月27日裁定受理重庆众泰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1年05月13日公告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注3: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渝05破申652号)、公告及《决定书》((2021)渝05破58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6日裁定受理了申请重庆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公告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子公司蓝黛电子作为重庆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向其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注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9日做出《民事裁定书》(2021)渝05破申702号),裁定受理了申请人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对重庆比速云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月12日指定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公司子公司蓝黛电子作为重庆比速云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向其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2、公司子公司向客户债权申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5:上述子公司申报及确定金额大于前表中一审判决金额的主要原因为上述债权申报金额中包括了部分尚未开票结算的库存未使用产品金额等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已向相关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并提交了相关申报材料,部分债权申报金额尚未被相关重整、破产管理人确定,因此最终申报债权金额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子公司与供应商诉讼案件累计进展情况

1、公司子公司向供货商提起诉讼案件情况

2、公司子公司与供应商涉及诉讼案件情况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若公司后期取得相关新增诉讼文件或诉讼进展文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所涉其他诉讼案件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向相关客户就货款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相关客户经营情况及与客户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司已于报告前期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存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报告前期,部分向客户提起诉讼的案件,公司子公司通过债权申报使得部分货款得以清偿,其他部分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申报债权金额能否得到确认并清偿及清偿比例等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