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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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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新围路39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俞杏英女士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雪萍因临时出差,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卢枫青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6-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9关联股东俞杏英、绍兴御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天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姚晨华、宁波瑞好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培琪、李宜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