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议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3:00
2、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00号702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诗华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3:00在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2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93,331,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2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8,537,2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04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34,794,5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16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9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9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4%。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提案1.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91,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4%;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886%;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73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2.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91,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4%;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886%;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73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3.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93,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696%;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92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4.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95,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5234%;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387%;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5.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93,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2%;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342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197%;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6.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91,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4%;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886%;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73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7.01 关于与真诺测量仪表(上海)有限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793,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696%;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92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7.02 关于与成都中科智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700,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3%;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886%;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73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7.03 关于与合资公司及安徽普尔盾电气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614,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0%;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696%;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92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7.04 关于与真兰电气(安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1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4%;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886%;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73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8.00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93,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696%;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92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9.00 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93,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696%;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92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93,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696%;反对1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92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提案11.00 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拟共同签署《水表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791,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4%;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886%;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736%;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378%。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