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刘宇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67,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2%。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共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解质后,刘宇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8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3.19%,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接到股东刘宇晶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
注:股份质押期间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股份0.4股。股东刘宇晶于权益派发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33,701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000,000股。权益派发后,股东刘宇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67,181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800,000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宇晶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转让计划
时间过半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基本情况
本计划实施前,刘宇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67,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许丽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完成后,股东刘宇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50,386股,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42%减少至4.06%,许丽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16,795股,占公司总股本1.35%。本次内部转让完成后,刘宇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丽丽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6月21日起上市流通,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 股份转让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股东刘宇晶先生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向妻子许丽丽女士转让公司股份1,516,795股,占公司总股本1.35%。刘宇晶先生已与许丽丽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确认许丽丽女士为刘宇晶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2024年5月13日,本次转让计划实施过程中,股东未进行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计划时间过半。
一、股份转让主体转让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以下原因披露股份转让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股份转让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份转让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及股份转让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股份转让期间内,股东根据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转让计划,股份转让数量、股份转让时间及股份转让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股份转让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转让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